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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就业协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31 09:31:44 人浏览

导读:

解除就业协议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就业是实行“不包分配,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毕业生就业机制。鼓励和支持毕业生独立创办和联办企事业组织等方式自主创业,鼓励和支持毕业生采用多种方式自谋职业。各地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宽松的创业环境和市场机会。

解除就业协议

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就业是实行“不包分配,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毕业生就业机制。鼓励和支持毕业生独立创办和联办企事业组织等方式自主创业,鼓励和支持毕业生采用多种方式自谋职业。各地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宽松的创业环境和市场机会。

江苏省对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的要求是,学校要根据毕业生就业计划、协议,结合毕业生的具体情况,认真拟定毕业生就业方案,报省毕业生调配部门审批。就业时使用江苏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统一就业报到证)(简称(报到证))。

中专毕业生统一报到时间为:8月1日至8月20日。

毕业生自规定报到之日起,满三个月仍未到用人单位报到的,由用人单位或学校报省毕业生调配部门批准,按规定收取其在校期间全部培养费后,将其档案转至家庭所在县以上人才流动机构,户、粮关系转回家庭所在的乡、镇、街道,由本人自谋职业。

职业中专、技工学校、职业中学的毕业生的就业、由各地方劳动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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