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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有什么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31 08:42:34 人浏览

导读:

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根据定义来看,二者极为相似,即都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效力。但是二者还是有区

  核心内容:当事人一方只要通知对方,那就解除合同。而合同终止因法律事实出现,合同中权利和义务消灭,合同终止。合同解除和合同终止二者在效力和使用的范围上有不同。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他们二者的区别。

  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根据定义来看,二者极为相似,即都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效力。但是二者还是有区别的,其区别主要必须在:

  (1)二者的效力不同。

  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

  (2)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

  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合同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双方协商一致、抵销、混同等终止。由此可见,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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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

  我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了合同的约定解除之情形,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详细】

  ■ 如何行使合同解除权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权,只要通知对方即可,只要向对方当事人传达了自己的意思表示就可以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除了法律、行政法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依照特别程序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才能产生合同解除的效力的规定外,对方接到通知后,合同即发生解除的效力,而无需被通知人同意。如果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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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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