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过失要不要承担违约责任
导读:
缔约过失这一情况在日常生活中,出现频率也是较多的,但是由于较多人不太清楚这一概念,因此就不会对此进行相关的权益的维护,从而就丧失了相关的权利,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缔约过失要不要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吧!
从责任形成条件上来看,“违约责任是违反有效合同而产生的责任,它以合同关系的存大为前提条件。”而“缔约过失责任则适用于合同订立中及合同不成立、无效和被撤销的情况下。”所以区分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要看合同关系是否有效成立。如果存在的是有效的合同关系,则应适用违约责任,而不必去考虑适用缔约过失责任。如果不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则可以考虑适用缔约过失责任。
从所违反债务的性质和类型上来看,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债务,是一种约定义务,其核心为给付义务;而缔约过失责任则是违反了先合同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其核心是随义务。由于这两种债务在性质上存在着较明显的差异,因此也成为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之间的一个显著区别。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是对信赖利益损失的赔偿,应限于信赖利益损失的范围。但在具体案件中如何计算信赖利益的损失,非常困难。从实践来看,缔约过失赔偿责任的范围,应以对方的缔约过失造成的实际损失为标准,包括缔约合同的支出,由于对于违反前契约义务而受到的损失,以及由于对方的过失而造成的订约机会丧失而受到的损失。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因此一旦日后产生了相关的缔约过失责任之后,就需要及时的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应得权利,好了以上就是缔约过失要不要承担违约责任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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