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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传授购房维权真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11 12:48:35 人浏览

导读:

来源:南方日报日前,记者采访了一位购房奇人。这位先生自1985年购买第一套房开始,以一年买一套房的速度置业,做个人房地产投资已达二十年之久。在这二十年当中,他经历了形形色色的房地产纠纷,见证了天津房地产市场由“诸侯混战”走向规范成熟的全过程。他通晓民法


  来源:南方日报

日前,记者采访了一位购房奇人。这位先生自1985年购买第一套房开始,以一年买一套房的速度置业,做个人房地产投资已达二十年之久。在这二十年当中,他经历了形形色色的房地产纠纷,见证了天津房地产市场由“诸侯混战”走向规范成熟的全过程。他通晓民法通则、广告法、合同法等与房地产相关的各种法律条款并能够熟练运用,他津津有味地用自己二十年购房的经验和教训总结出了上面四句购房真经,他曾经数次凭借自己丰富的购房经验,为不守信用的开发商挖下陷阱并由此获得丰厚收益,他自豪地宣称自己在这二十年的时间里深深尝到了维权的甜头。采访中,记者笑封他为“天津王海”(应他本人的要求隐去姓名,以下均称其为“王先生”),他欣然同意。对上面四句真经中的每一句话,他都用实际案例进行了具象化的批注。

擦亮眼睛去购房

通常,在买房之前,人们都会先找来大量的房地产广告进行研究。对此,“王先生”提醒购房者,研究广告有研究广告的门道,不能只图看热闹。“王先生”的做法是,他从来都不看那些画面撩人但却没有实质性内容的广告,而只是把自己有意向的楼盘广告中那些具有承诺性质的文字收集起来,因为他认为,这些东西才是最有用的。1999年,他看上了位于西区的一个商住两用项目,当时该项目在各大媒体上连篇累牍地做广告,而且承诺只需首付10%的房款,剩余20%的房款由开发商垫付即可做按揭。同时还承诺配套有双水、可视对讲、卫星电视等。根据多年的买房经验,他知道,开发商之所以开出这么优厚的条件,一定是因为资金困难,急于回款。同时有关配套的承诺很有可能无法兑现,因此他细心地保留了有关这些内容的所有广告。

仔仔细细签合同

虽然深知开发商资金困难,但凭着自己多年摸爬滚打练就的一身与开发商周旋的本事,“王先生”最终还是非常笃定地签下了面积达500平方米的房子。但是在签合同时,“王先生”可是寸步不让,要求售楼小姐把所有曾经在广告中做过的承诺全部写进合同中。并在最后注明,入住时全部设施必须验收合格并能够正常使用,否则每延期一个月即免收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应该说,这样的合同条款对开发商来说风险是相当大的,但是“王先生”不着急,用他的话说,好容易钓到这条500平方米的“大鱼”,开发商怎舍得轻易撒手?最终经过多次的心理与口舌之战,开发商还是与“王先生”签下了这份充满了陷阱的合同。

认认真真验收房

2001年,在比合同约定的2000年1月的入住时间滞后了一年之后,开发商通知“王先生”收房。但当时双水、可视对讲、卫星电视等配套无一到位。于是,“王先生”拒收,表示所有配套到位之后再说。一转眼,两年过去了,到了2003年,在所有配套只差可视对讲还未到位时,“王先生”找到开发商要求办理入住手续。同时提出,从合同约定的入住时间2000年1月,到正式收房的2003年,已经整整过去了3年多的时间,在这三年中,配套始终没有全部到位,根据合同约定,按照3年36个月计算,自己将免交36年的物业管理费。要知道,按照每平方米每月1.5元计算,500平方米每月的物业管理费即为750元,一年9000元,36年就是32.4万元。可想而知,一下子损失这么多钱,开发商怎能答应?于是经过多次协商未果,“王先生”向天津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

抓住问题不含糊

按照相关规定,“王先生”作为申请方,先行交付了4万元的仲裁费用。经过仲裁委员会的多次仲裁调解,最终“王先生”得到的赔偿结果是:免去18年物业管理费,另外赠送地下及地上车库各一个。随着近两年来房价的不断上扬,这两个车库目前的市价已达25万元之巨。再加上18年的物业管理费,“王先生”在这次纠纷中共得到赔偿40余万元。

这次纠纷只是“王先生”经历的众多购房纠纷中较为典型的一次,也是获利最大的一次。他表示之所以今天能够站出来讲述这些经历,主要是希望广大的购房者能够从他的经历中得到一些启示,按照上面四句话,运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不畏强权,不怕麻烦,相信法律,实实在在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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