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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转按揭贷款操作实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23 23:52:51 人浏览

导读:

贷款范围:购房人在购买房产期间,因资金不足而向银行申请的专项贷款,其范围包括北京市区域内已办理完毕房产所有权证书的无抵押状态的房屋。更多阅读:房产中介频繁出事二手房资金监管趋于收紧贷款的期限、首付比例:1.该项贷款的最长期限为25年2.首付比例

贷款范围:

购房人在购买房产期间,因资金不足而向银行申请的专项贷款,其范围包括北京市区域内已办理完毕房产所有权证书的无抵押状态的房屋。更多阅读:房产中介频繁出事 二手房资金监管趋于收紧

贷款的期限、首付比例:
1.该项贷款的最长期限为25年
2.首付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20%起。

更多阅读:银行动力不足 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遇冷

申请二手房转按揭贷款所需条件:
1.售房人出售房屋已拥有《房屋产权所有证》,在解除原借款行抵押手续后可以上市流通;
2.售房人还贷情况良好,且原借款银行同意售房人提前还清贷款;
3. 借款人为年满18年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有合法、有效的居留身份;
4.借款人年龄加贷款年限无论男女不超过65周岁;
5. 借款人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 所购房屋在规定的区域内,且房屋产权明晰;
7. 所购房产不在拆迁公告的范围内;
8. 借款人在提出借款申请时,有不低于购房价款20%自有资金,商用房不得低于40%的自有资金;
9.借款人已与售房人签订真实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
10. 借款人同意将所购房产作为贷款的抵押物;
11.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
1. 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或暂住证;
2. 收入证明(必须加盖单位的公章或人事章);
3.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婚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
5. 学历证明(大专以上提供)
6. 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

房屋卖主应提供材料:
1. 产权人及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2. 交易房的房产证复印件;
3. 原贷款银行的提前还款申请书;
4. 原贷款银行的借款合同;
5. 原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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