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情应该怎么办?新劳动法权威何在?
更新时间:2008-05-24 15:56:46人浏览
问题描述:
由于本企业发工资不足额,无固定发工资日期,合同没有签,我与5月16日提出辞工,但是拖到21号才给签,但是他要求我还做一个月才能离厂,所以我今天就去劳动局了解了一下,想马上就走,等发工资的时候来拿工资,但是劳动局的人认识我门老板,他说你不能以不签合同来找他麻烦,(老板说是我门员工不愿意签合同,所以才没签,但是我进厂的时候根本没有看到合同,就是一张小字条,何来我不签合同之说?)
就算合同的事不说,你工资至少要足额发放是不是,我不想干了,以各种理由不签辞工书,现在还要求我做一个月,然后在等一个月才能拿所有工资。
既然你不按照劳动法来做,那我有必要按劳动法里面的(员工辞工必须提前一个月交出辞工书)的规定吗?
如果按照劳动局的说法,那所有老板都会说是员工不愿意签合同,什么所有厂都是这样押一个月工资,辞工提前一个月,想押多少工资,工资想发多少就发多少,这新劳动法不是形同虚设?
难道我只有按老板的说法,和劳动法的规定,还要在干一个月吗?
请律师给个答案,谢谢了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服务地区-陕西西安
没有签劳动合同,不按时发工资该企业存在过错,你可以随时辞职不用提前一个月通知,现在应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发放工资和2008年2月份到现在的双倍工资,
2008-05-24 15:5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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