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自己的钱借给人有利息这叫非法经营吗
更新时间:2014-08-21 14:51:50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在2008年初把自己的一百多万借给几个朋友,其中有一个人借了七拾万元,跑了,我就去抱案了,公安机关把我也定成了非法经营罪,等于一个案件出现了俩个受害的人,我请求支援,谢谢。
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服务地区-江苏南通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014-08-21 14: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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