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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干完工程,甲方拖着不付款怎么办?
    以下简称“乙公司”),双方签订了分包合同,约定办完结算后甲公司付至结算额的97%。2023年下半年,案涉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备案,甲乙双方办理了结算手续。后乙公司因资金紧张,多次向甲公司催款未果,遂委托律师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甲公司一次性支付工程款一百余万及利息。二.诉讼情况:本人在收集并整理好诉讼材料后,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中,经与甲公司法务经理充分沟通谈判,本案在开庭前达成一致意见:一、甲公司欠乙公司工程款一百余万元(不含质保金),分四期履行完毕,若有任意一期未按期足额履行,乙公司有权就全部剩余未履行部分提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在开庭时调解案件,后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甲公司未按调解书约定的期限履行付款义务,本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经过强制执行程序,甲公司一次性付款,本案从起诉到收到工程款,大约用时四个月左右。三.律师点评:江苏宾至律师事务所李毛毛律师:对于已结算且甲方资产情况比较良好的工程项目,在具备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下,为防止欠款方以各种理由无期限拖欠工程款,导致己方资金链断裂,可以选择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李毛毛律师 李毛毛律师
    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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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某某伪造公司企业印章 缓刑结案
    证件案一审阶段的辩护人,辩护人在批捕阶段提出如下理由为其申请取保候审:一、G某某没有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的行为。G某某落户所使用的公司印章均是在与其合作的其他人处所盖,且印章也是高保存,G某某对该公章的情况并不知情,跟没有伪造或参与伪造过该印章,对公安机关指控的该罪,辩护人认为从犯罪构成要件上分析,其主观上没有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的故意,客观上也没有伪造的客观行为,不构成该罪。二、犯罪嫌疑人G某某之前无任何犯罪前科,其平时表现尚好,其对本次行为也有深刻的反省意识,其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G某某在苏州也有自己的房产为其固定住所,其家人也愿意作为保证人或提供保证金,根据刑诉法81条第二款规定来分析,对犯罪嫌疑人G某某予以取保候审没有任何社会危险性,没有逮捕的必要性。综上,辩护人认为在目前阶段可以不论犯罪与否,仅从逮捕必要性来看,辩护人认为犯罪嫌疑人G某某没有现实的社会危险性,没有逮捕必要,恳请检察机关对其不予批捕,予以变更强制,后检察机关不予批捕,公安取保候审,后经法院审理,判决缓刑结案。
    周钦明律师 周钦明律师
    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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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某某过失致人重伤一案,检察院撤诉结案
    向东逆向行使,与被害人刘某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造成被害人头部受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因外伤致左颞枕创伤性硬膜外血肿、双侧额叶脑挫伤、属人体重伤。事发后,被告人拨打了110报警,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本次事故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被告人许某属于主要责任,被害人刘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律师对策】周钦明律师接受许某家人委托后,根据本案的事实及法律适用,向检察机关提出了许某不构成犯罪的律师意见。后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以吴检诉[2014]67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许某犯过失致人重伤罪向吴中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笔者在慎重考虑后仍决定对被告人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一案作无罪辩护。辩护观点如下:一、公诉机关将该案定性为过失致人重伤罪没有法律依据。被告人许某驾驶车辆在xx区车辆检测站的验车车道内将人撞伤,根据公诉机关的举证的非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等证据认为该事发地点为非道路,许某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为过失致人重伤罪。辩护人认为此认定没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这条规定只涉及到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没有将过失致人重伤罪包括进去。在法无明文规定不定罪的原则下,在非道路交通事故致人重伤的处理上,应该将非道路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按一般交通事故作民事侵权处理,而不能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将该案定性为过失致人重伤罪。二、本案事发地点系xx区车辆检测站内,该检测站系敞开式的,进出车辆不需报备,监测站内的车道检测场所与大路均相连。该检测站对外出租经营修理厂及押运公司,对于该监测站内的道路定性应该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119条规定的“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的道路范畴。该案应属道路交通事故,属于民事侵权范畴。其不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关于过失致人重伤的规定。三、综上,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许某不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其所涉案件系一般交通事故,其应承担民事侵权的赔偿责任。【案件结果】该案一开始为简易程序,后于2014年7月3日转为普通程序,组成会议庭,公开审理了此案。在案件审理中,经公诉机关建议延期审理二次。2015年5月7日,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以吴检刑诉撤诉【2015】1号撤回起诉决定书,公诉机关认为许某致人重伤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为由撤回对被告人许某的起诉。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5月8日作出(2014)吴刑初字第318号刑事裁定书,准许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撤回对被告人许某的起诉。【律师点评】本案系因交通事故导致他人重伤所形成的案件,主要争议为事发地点系道路还是非道路,如果是非道路是否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查勘了事发地点发现是敞开式,车辆可以自由进出的场所,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119条规定道路的定义范畴,同时辩护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精神分析,其在规定非道路交通事故致人伤亡时仅仅将过失致人死亡罪明确进行刑事处罚,而没有将过失致人重伤列入刑事打击范围,辩护人据此据理力争,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许某因交通事故过失致人重伤没有法律依据。辩护人从正反两方面来进行阐述不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许某的的交通事故仅仅系民事侵权行为,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不应该适用刑法来对其定罪量刑。关于道路和非道路交通事故是否构成犯罪应该严格的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来进行定罪量刑,罪与非罪的关键还是要根据犯罪构成的四要件来分析认定。
    周钦明律师 周钦明律师
    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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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买卖危险物质 取保后无罪结案
    出如下法律意见:1、犯罪嫌疑人朱某某所购叠氮化钠系单位自用,用作防腐剂使用。在单位使用、储存过程中均有明确的管理规范,虽然达不到法定储存条件,但是储存的叠氮化钠并不会失控流失去社会导致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律师认为存储于公司专门库房的叠氮化钠并不会造成公共安全危害,也不会造成其他不良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性几乎没有,而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本案犯罪嫌疑人单位虽不具有法定的存储条件,但是对于购买的叠氮化钠保管、使用也有自己的规范流程,不会造成不特定人群的生命财产安全隐患。2、本案犯罪嫌疑人系公司的采购人员,其对叠氮化钠的剧毒性并不是非常清楚,,其购买仅仅系履行采购职责,其也是从原先同事处采购,采购量也不大,购买后也是分开单独保管,使用也是二人登记,其并没有干坏事的主观恶性,客观上也没有造成危险后果,虽然该罪是行为犯,仅有买卖就涉嫌犯罪,但是从犯罪嫌疑人的主观目的及社会危害性来看,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明显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可以不适用刑事处罚。3、犯罪嫌疑人事发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真诚悔罪,具有坦白等法定情节,对其行为也有了深刻的悔罪意识,且犯罪嫌疑人也没有任何违法犯罪前科。4、党的19大以来对民营企业的保护越来越大,现实中因生产经营需要而不具备危险品买卖资质的经营企业及人员很多,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多次要求全国检察机关对涉及民营企业人员犯罪的案件慎捕慎诉,民营企业其因生产经营而购买使用,更多是无奈之举,律师希望公安机关能够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予以宽大处理。综上,律师恳请办案机关能对犯罪嫌疑人朱某某涉嫌买卖危险物质案予以宽大处理,最好在公安机关予以结案不提交起诉。该案在当事人取保候审一年期满前,公安机关解除取保候审,认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结案。
    周钦明律师 周钦明律师
    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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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通房地产法律知识
  • 南通房地产法律专辑
  • 邻里宅基地如何界定
    邻里宅基地如何界定
      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邻里宅基地如何界定这一问题。同时,我们将对宅基地使用期限进行探讨,帮助您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跟随法律小助手法律快车,让我们一起走进宅基地的合法世界。
    宅基地
    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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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么更换宅基地
    怎么更换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变更涉及到房屋产权的变更,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并按照程序进行申请。本文将详细介绍农村宅基地变更的情形、必备材料和程序,帮助您更好地避免在申请过程中遇到不必要的麻烦。
    宅基地
    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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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改房产权的年限有吗
    房改房产权的年限有吗
      本文介绍了房改房产权的年限、土地使用性质以及自动续期条款。关注房改房产权问题,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助于保障自身权益。继续阅读,与法律小助手法律快车一同探讨房改房产权吧。
    房改房
    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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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阻碍施工的处罚依据
    阻碍施工的处罚依据
      阻碍施工行为一般不构成犯罪,但会受到行政处罚。多次阻工或行为过激可能面临行政拘留。了解阻碍施工的处罚依据,有助于正确处理相关纠纷。
    工程施工
    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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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主死了房子如何过户
    房主死了房子如何过户
      房主死了房子如何过户?继承人需协商选定一人继承,放弃者需准备相关文件至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公证书出具后,继承人可申请变更房权至名下,再与买方按买卖程序过户交易。
    房产过户
    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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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廉租房申请有什么条件
    廉租房申请有什么条件
      廉租房申请需满足一定条件,包括户籍、收入、资产和住房状况等。申请时需准备相关材料,并遵循一定流程。本文详细介绍了廉租房的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和流程。
    经济适用房
    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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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拿了离婚证买房子
    拿了离婚证买房子
    再婚或者复婚的,要拿离婚证。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要出示本人无配偶证明,再婚的就需要出示离婚证证明无配偶。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那么拿了离婚证买房子?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离婚证
    202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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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子离婚析产费用
    房子离婚析产费用
    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具体过户费用包括契税按产价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登记费80元、交易手续费2%;工本费20元。那么房子离婚析产费用?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房子
    202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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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子算谁的
    离婚房子算谁的
    离婚房子归属的具体确定方式是: 1、如果是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归购买房子的父或妻; 2、房子婚后共同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均等分割; 3、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归属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归产权登记一方。
    离婚
    202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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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刚离婚可以买房吗
    刚离婚可以买房吗
    刚离婚可以马上买房,离婚不影响买房,但是部分地区有购房资格限制,所以买房要具体参照当地的政策。只要当事人符合当地的购房资格,有经济能力购买的是可以买房的。那么刚离婚可以买房吗?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离婚
    202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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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假结婚买房后离婚
    假结婚买房后离婚
    我国不承认假结婚的说法,只要依法登记结婚后买房的,无论其结婚目的,均不视为犯法行为,除非是当事人自己用伪造的离婚证件买房。如果伪造结婚证的,触犯我国《刑法》规定,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假结婚
    202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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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贷款房子孩子
    离婚贷款房子孩子
    离婚时房子原则上在夫妻之间进行分割,孩子不参与分割,如果父母双方愿意将共同拥有的房子登记在孩子的名下,属于父母对孩子的赠与,孩子若是成年人,可以到房屋登记部门直接办理变更登记。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离婚贷款房子孩子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离婚
    202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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