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司法鉴定 > 司法鉴定机构 > 吉林中实司法鉴定中心

吉林中实司法鉴定中心

执业证号: 223117100 0431-89265832

基本信息

  • 机构负责人: 王红
  • 许可证号: 223117100
  • 颁证机关: 吉林省司法厅
  • 首次获准登记日期:2017-10-26 00:00:00
  • 社会信用代码: 34220000MD8017250U
  • 机构电话: 0431-89265832
  • 上一年案件量: 2
  • 司法机关委托案件量: 0
  • 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4755号鸿石国际大厦701室

业务范围

  • 污染物性质鉴定[危险废物鉴定/有毒物质鉴定/污染物其他物理、化学等性质鉴定]
  • 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河流、湖泊、水库等地表水资源损害鉴定/沉积物生态环境损害鉴定]
  • 空气污染损害鉴定[环境空气损害鉴定/室内空气损害鉴定]
  • 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农田、矿区、居住和工矿企业用地等土壤损害鉴定/地下水资源及生态环境损害鉴定]
  • 其他环境损害鉴定[噪声污染环境损害鉴定/振动污染环境损害鉴定]

机构简介

吉林中实司法鉴定中心是吉林省首家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构,许可证号:223117100。该中心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95号、《关于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纳入统一登记管理范围的通知》司发通[2015]117号、《关于规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5]118号以及司法部、环境保护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审核登记评审办法》司发通[2016]101号的有关规定,通过专家组评审,经吉林省司法厅批准从事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中心现有司法鉴定人员13人,其中2人为环保部环境损害鉴定机构评审专家库成员,7人为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司法辅助人员8人。中心办公面积3000平方米,其中实验室面积2000平方米,实验人员46人,拥有大型仪器300台套,可进行1466项环境污染因子检测。业务范围:1.污染物性质鉴定:危险废物鉴定,有毒物质鉴定,污染物其他物理、化学等性质鉴定;2.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河流、湖泊、水库等地表水资源损害鉴定、沉积物生态环境损害鉴定;3.空气污染损害鉴定:环境空气损害鉴定,室内空气损害鉴定;4.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农田、矿区、居住和工矿企业用地等土壤损害鉴定,地下水资源及生态环境损害鉴定5.其他环境损害鉴定:噪声污染环境损害鉴定,振动污染环境损害鉴定。地表水和沉积物、空气、土壤与地下水及噪声、振动等环境因子遭受污染时,具体鉴定项目包括:1.确定污染物的性质确定;2.生态环境遭受损害的性质范围和程度;3.评定污染物与环境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4.评定污染治理与运行成本:包括清除污染的费用、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生态环境修复期间服务功能的损失、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

能力验证

序号 项目 时间 结果 证书

地图导航

在线律师

11,248人

在线等待为您解答

  • 详细描述问题

  • 律师细致解答

  • 完美解决问题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