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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账簿”印花税怎么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12 06:00:19 人浏览

导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薄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025号文件)规定:一、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另外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相关规定,及《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薄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025号文件)规定:“一、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另外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相关规定,及《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在账簿启用时根据“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按万分之五的比例计算应纳税额,当应纳税额小于或等于500元时,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并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章注销或者画销;当应纳税额超过500元时,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填写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者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注完税标记代替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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