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税法 > 土地税 > 减免土地税的规定有哪些

减免土地税的规定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0 18:03:23 人浏览

导读:

为了调节土地资源的利用率,避免对土地造成浪费,我们国家规定了对土地征收土地税,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按照土地面积、等级、价格、收益或增值等计征的货币或实物的。一般情况下的土地都是要纳税的,但是有些土地可以减免土地税。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带您一起了解下减免土地税的规定有哪些。

  为了调节土地资源的利用率,避免对土地造成浪费,我们国家规定了对土地征收土地税,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按照土地面积、等级、价格、收益或增值等计征的货币或实物的。一般情况下的土地都是要纳税的,但是有些土地可以减免土地税。今天法律快车小编就带您一起了解下减免土地税的规定有哪些

  一、减免土地税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税法规定,下列土地可以免征土地使用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市政建设、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4、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5、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二、土地税的依据税率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应税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土地使用税采用幅度定额税率。以每平方米为计税单位,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及农村分别确定幅度差别税额。

  三、土地税尚存在的缺陷

  1、税制设计不合理、税收调节力度不够

  一是内外资之间、城乡之间税制不统一。如城镇土地使用税只向国内企业、个人征收,对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不征收,且该税只向城镇和工矿企业征收,对城镇以外的乡镇企业用地不征收,对外资企业征收的只是场地使用费。耕地占用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也只对内开征。

  二是中央和地方税权划分不清。一方面地方仅拥有征管权,难以调动地方积极性;另一方面,土地税收法规在制定时又给地方留下了太多的空白,不利于税政统一。

  三是一些税种、税目设置复杂,难以征收。比如土地增值税在30%~60%之间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由于对增值额不好计算。缺乏专业评估人员,致使在实践中难以有效征收。四是在土地保有环节税负过轻。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四档幅度税额。最高税额仅为10元/平方米,虽然对超限额部分土地有规定税额3倍至5倍的加成征收,但实施效果不太理想,致使土地保有成本过低,容易造成土地的闲置与浪费,难以发挥土地税制应有的调节财富分配的功能。

  2、土地税收征管的配套措施不完善

  中国目前的财产登记制度不健全,尤其是缺乏私有财产登记制度,出现了公有财产为私有财产的非法行为,致使税源流失。同时,与土地税收密切相关的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和房地产税收评估政策不健全。应当看到,以市场价值为计税依据是土地税制改革的必然趋势,需要定期对土地、房屋价值进行评估,这就对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税务部门内部现有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人员的素质难以适应税收征管的需要。

  所以,除了农业用地外,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土地,都属于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减免土地税的规定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它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将竭诚解决您的问题。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