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票流通“怂恿”偷漏税
导读:
在合肥市火车站站前广场出站口,至今仍然有人在继续倒卖废票。走了“黄马甲”,来了“蓝外套(一位身穿蓝色服装的保洁人员)”。记者采访中发现,倒卖废旧车票的背后,隐藏的是一个巨大的利益链。倒卖废车票不仅仅喂肥了倒票人,背后还有最大的赢家,而这一切损害的却是国家的税收。
买票冲账的公司偷税漏税
梁女士在合肥已经做了十几年的会计工作,10月30日,她告诉记者,撇除现在不少个人贪图小便宜多赚点交通费的心理,“现在有不少企业、单位也喜欢大量购买废车票,为了的是做假账。”
梁女士说,买来的车票当员工的交通费报销,虚假地增加了运营成本,这样从账面上看来,企业产生的利润就减少了。“这中间作假报掉的交通费,就不用交所得税了,这是一些企业偷税漏税的常用伎俩。”梁女士道出了关键。
而要命的是,国家税务部门对于交通费是实报实销的,没有明文规定报销额度。梁女士说,交通费、广告费、招待费等都同属于企业、单位的管理成本,但像广告费、招待费等都有规定报销额度,即使实际支出超过了额度,也只按最高额度来报。“所以有很多企业钻这个空子,无限加大交通费用,偷税漏税!”
税务查不出企业的假报销
10月30日下午,记者咨询了合肥市地方税务局,相关人员告诉记者,企业、单位报销交通费,的确没有限额规定,而且对于属于企业、单位自己的开支,税务部门也是管不到的。
而谈到有企业、单位买废票充当管理费用,虚假减少利润,偷税漏税时,地税局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只能查发票本身是真是假,查不出企业、单位做的假报销。”不过她表示,废车票市场的兴起,的确给企业、单位提供了增加非正常开支的便利,而且造成了国家税收的流失。相关部门应当严厉打击,坚决取缔。
见习记者 王姗 本报记者 徐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骗取出口退税企业将受行政处罚这里指的“骗取出口退税”是外经贸企业从事“四自三不见”等买单业务和采用伪造、涂改及套取的出口退税凭证申报退税,以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
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指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以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那么,骗取出口退税怎么处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
按政府指导价交契税如下:90平方以下契税为1%;90平方~144平方以下契税为1.5%;144平方及以上契税为3%;房子性质为别墅或商业用途的、小区容积率小于2
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一是惠及范围“再扩大”,能够享受减征政策的乘用车排量限制从1.6升提高到2.0升;二是政策发力“更应时”,符合条件的乘用车均可享受减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