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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契税新政策解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16 22:24:36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桂林市率先在广西实行购房契税补贴。桂林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实行财政补贴政策,3个月内减免新房契税。购买一套商品房,市民根据购房契税补贴政策能够省下多少钱?法律快车接下来为您详细介绍,仅供...

  核心内容:桂林市率先在广西实行购房契税补贴。桂林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实行财政补贴政策,3个月内减免新房契税。购买一套商品房,市民根据购房契税补贴政策能够省下多少钱?法律快车接下来为您详细介绍,仅供参考。

  12月2日晚,桂林市房地产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实行财政补贴政策,对在五城区和临桂新区签订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到房屋登记部门备案且已缴纳契税的购房者,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

  目前,桂林执行的契税政策有三类。一类是首套房:以家庭为单位,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1%征收,面积在90-144平方米的契税按1.5%征收,144平方米以上的按3%征收;另一类是二套房,全部按照3%征收。

  以购买一套总价为60万元新商品房为例,按照1%的标准便可拿到6000元的补贴;以1.5%为标准,便可省下9000元;如果按照3%的房产契税来算,则可以省下1.8万元。房屋总价越高、契税交得越高,相应拿到的补贴也越高。

关于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实行财政补贴的通告

  为了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借鉴其他城市的成功做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对在五城区和临桂新区签订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到房屋登记部门备案且已缴纳契税的购房户,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现将具体内容通告如下:

  一、对2014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在市区(象山区秀峰区叠彩区七星区雁山区)和临桂新区签订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到房屋登记部门备案且已缴纳契税的购房户,给予所缴契税100%的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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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2月28日期间在市区(象山区、秀峰区、叠彩区、七星区、雁山区)和临桂新区签订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到房屋登记部门备案且已缴纳契税的购房户,给予所缴契税50%的财政补贴。

  三、在象山区、秀峰区、叠彩区、七星区、雁山区范围内的购房补贴手续由市房产管理部门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在临桂新区范围内的购房补贴手续由临桂县房产管理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购房者可凭契税发票到相应的房产管理部门申请财政补贴。

  桂林市房产管理局 桂林市财政局

  201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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