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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否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9-08 18:01:48 人浏览

导读:

答:超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要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财税(2006)1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建金管(2005)5号《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

  答:超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要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财税(2006)1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建金管(2005)5号《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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