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建议全面开征房产税 降低房地产交易税费
导读:
社科院建议全面实行房产税以破解地方政府土地财政问题,同时亦要降低房地产开发和交易环节税费。
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昨日发布房地产蓝皮书。该书分析,土地财政一方面助推了地价、房价,同时也极易使地方政府产生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最终损害城市长期发展。
社科院建议改革集土地管理与土地经营于一身的行政体制,创造性地探索稳定地方财政税源(如房产税)的途径,降低地方政府对短期利益的依赖,保证地方财政收入的可持续性。严格规范土地收益的使用支出,杜绝“寅吃卯粮”的短期行为。
同时,该书认为,现行房地产税费制度中开发过程和交易环节租、税、费混杂交叉,税负偏重。需要整合和规范各环节房地产税费,取消不合理收费,完善房地产税费制度。建议按照房地产开发土地购置、土地整理开发、建筑施工、竣工装修、房屋销售这五个大的环节归类整合房地产收费项目,减少收费项目,减轻收费额度,坚决杜绝不合理收费,并在适当时机整合房地产契税和房地产印花税。
该书建议全面开征房产持有环节税收,通过征收房产持有税,引导合理住房消费,抑制财产和收入分配差距扩大,推动地方政府从土地财政转向税收财政,改变地方政府推高地价助推房价的链条。
■ 专家观点
“住房政策是中央和地方博弈”
中国投资协会副会长、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原所长张汉亚针对房地产政策“来回倒”分析,博弈的双方不是开发商和想购房的民众,一直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张汉亚表示,地方政府得到的好处最大,去年的土地财政占了地方财政的将近69%。
而调控房地产对地方政府影响更大,他以2008年为例,由于宏观调控过紧,首先是地方政府纷纷出台政策,通过贷款免息等来支持开发商。
在他看来,今年1月份国家政策采取约谈制最为有效,“地方政府发展经济主要是想升官,一约谈就升不了官了。所以这是最有效的制约地方政府的方法,其他的都没效。”
他认为中国解决住房问题的根本办法是发展各种形式的租赁房,租赁房大量投向市场,商品房的刚性需求就没有了。
本报记者 杨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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