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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业主即可启动业主大会 换人不换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06 22:12:12 人浏览

导读:

开发商应承担筹备首次业主大会费用;今后业委会换人不换届只需5%业主签字同意,即可启动业主大会成立程序。开发商也可报送材料,推荐业主,启动业主大会。昨天出台的《物业管理办法》中,针对业主大会成立难,提出一系列措施。包括开发商应承担筹备首次业主大会费用、

  开发商应承担筹备首次业主大会费用;今后业委会换人不换届

  只需5%业主签字同意,即可启动业主大会成立程序。开发商也可报送材料,推荐业主,启动业主大会。昨天出台的《物业管理办法》中,针对业主大会成立难,提出一系列措施。包括开发商应承担筹备首次业主大会费用、业委会可换成员不再搞换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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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启动业主大会无需多数业主

  业主大会成立难是普遍问题。统计显示,北京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有3591个,只有730个小区成立了业委会,占20.33%。

  新出台的《办法》中,优化了业主大会筹备程序,简化备案条件。不必征得大部分业主同意,总人数5%以上或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5%以上的业主,就可向所在地街道办、乡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成立业主大会。

  “只要5%以上业主签字,就可以启动首次业主大会的成立。在制定办法时,对这个比例进行了考虑,起初设想只要1人发起就可以,但这样有可能浪费行政资源,5%更合适。这个数量的业主容易召集。”市住建委物业处处长于良说。

  开发商可申请开业主大会

  于良表示,在《办法》中,对业主大会的成立还采取了“双启动”方式。业主可自行成立业主大会,开发商也可发动成立业主大会。

  如交房面积达超50%,开发商就应向当地街道办报送筹备首次业主大会资料,并推荐业主代表作临时召集人,召集5%以上业主,向街道办或乡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成立业主大会。

  同时,业主大会成立经费困难也得到解决。于良说,开发商应自筹备之日起7日内,向筹备组提供业主名册、业主专有部分面积等资料,并承担筹备及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费用。开发商如果未按规定提供资料,将由当地街道办、乡镇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可处3万元罚款。

  公益律师助业主大会筹备

  实行“双启动”后,是否会出现开发商和业主分别组织两派人都要成立业主大会?于良表示,无论是开发商还是业主,仅是按了“启动钮”。但业主大会筹备是由街道办或乡政府在接到申请60日内派筹备组组长,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负责召集首次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的筹备和成立要在街道办指导下,协调各方推荐各自代表,不存在“两派”之争。

  “鼓励公益律师当筹备组组长,提供法律支持。筹备组组长没有表决权。”于良说,筹备组成员中将充分保障业主的声音。以往筹备组成员中业主应不低于50%,但《办法》规定,具有表决权的筹备组成员中,三分之二以上为业主代表。

  业委会只换成员不搞换届

  《办法》中,对业委会委员将实行任期制,如出现任期届满、或不再为业主身份等情况,委员资格自动终止。

  市住建委副主任张农科表示,今后,业委会不再换届,只“换人”。即业委会委员更新流动,业委会不搞换届。

  专家认为,业委会换人不换届将为业主大会获得法人资格作出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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