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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障妇女劳动就业权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04 10:35:06 0人浏览

导读:

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等领域享有与男子同等权利,妇女儿童的特殊利益应受到保障的原则,那么如何保障妇女劳动就业权利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何保障妇女劳动就业权利
  •   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等领域享有与男子同等权利,妇女儿童的特殊利益应受到保障的原则,那么如何保障妇女劳动就业权利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强调男女就业平等。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是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权利的一个主要方面,包括妇女同男子一样享有相同的就业机会的权利,享有相同的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

      2、强调对妇女就业权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凡是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岗位或工种,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这是侧重于从劳动岗位上保护妇女就业;凡是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岗位或工种,用人单位在招收职工时,不得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   一、强调男女就业平等。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是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权利的一个主要方面,包括妇女同男子一样享有相同的就业机会的权利,享有相同的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

      二、强调对妇女就业权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凡是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岗位或工种,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这是侧重于从劳动岗位上保护妇女就业;

      (二)凡是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岗位或工种,用人单位在招收职工时,不得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这是侧重于从录用标准上保护妇女就业;

      (三)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这也是对妇女就业的保护。

  •   妇女同男子一样,是社会主义建设不可缺少的生力军,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动力,那么如何保障妇女就业权利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平等就业的权利。妇女与男子一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2)选择职业的权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妇女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选择自己从事的职业;

      (3)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妇女在向付出劳动的同时,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4)休息休假的权利。妇女有权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享受法定的休息时间和法定节假日;

      (5)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妇女有权获得特殊的劳动保护;

      (6)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妇女有权获得必要的职业培训;

      (7)享受社会保险和的权利。妇女在、患病、负伤、生育、失业等情形下,有权获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享受国家和用人单位提供的各项福利待...

  •   典型案例:

      李某在某餐厅与朋友聚餐,当大家有说有笑时,七八个人突然闯进包厢,并相互殴打。混战中,李某也遭到袭击,一只眼睛被击伤。经治疗,李某眼损伤严重,法医鉴定为盲目,属重伤。事发当天,李某到当地派出所报了案,随后又把餐厅推上了被告席。法院受理此案并进行了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餐厅称: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对提供的服务行为直接造成消费者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才承担责任。李某被殴打致伤造成的损失应由侵权者承担。餐厅经营者并非侵权人,对李某身体遭受不明身份人的侵权致伤没有法定和约定的赔偿义务,而且餐厅经营者事前不可能预见餐厅发生客人相互打斗闯进包厢事件,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请求法院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由于此事件发生在自己的餐厅,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而李某认为,餐厅应提供安全的就餐环境给消费者,但由于经营不善,没有保安措施,他人随意进入餐厅打斗,造成其伤害,根据《消费者权益...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陈海滨律师。

      经营者保证安全义务的内容包括:

      物的方面的安全保障。服务场所使用的建筑物、配套服务设施、设备应当安全可靠,有国家强制标准的应当符合强制标准的要求。

      首先是在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方面的安全要求。其次是符合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可以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经营者开业前进行审查,看是否达到有关安全标准,作为其能否开门营业的一个重要条件。

      第二个是人的方面之安全保障。经营者对于可能出现的危险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配备数量足够的、合格的安全保障人员。

      以上是我对经营者保证安全义务的内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   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等领域享有与男子同等权利,妇女儿童的特殊利益应受到保障的原则,那么如何保障妇女劳动就业权利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强调男女就业平等。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是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权利的一个主要方面,包括妇女同男子一样享有相同的就业机会的权利,享有相同的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

      2、强调对妇女就业权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凡是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岗位或工种,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这是侧重于从劳动岗位上保护妇女就业;凡是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岗位或工种,用人单位在招收职工时,不得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 从合同义务是相对于主合同之外的从合同的义务 ;附随义务是合同义务的扩张,指合同当事人按照约定全面履行给付义务的同时,必须履行通知、减损、协助、保密等与合同有关的义务。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 先合同义务和附随义务的主要区别在于义务产生的时间的不同,先合同义务是产生在缔约过程中,到合同成立为止。而附随义务则是伴随着合同的产生、履行、消灭的全过程。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保证人有如下的义务:

    第一、监督被保证人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第二、监督被保证人联系方式变更的,要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第三、监督其被保证人传讯时及时到案;

    第四、监督被保证人不得干扰证人作证;

    第五、监督被保证人不得毁坏、伪造证据;

    第六、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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