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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员工可否随意调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09 09:47:44 0人浏览

导读:

有时候招聘的时候根据简历还有谈话觉得求职者适合公司岗位,但是招进来工作一段时间之后发现员工不能胜任现有工作岗位,那么对员工可否随意调岗?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对员工可否随意调岗
  •   有时候招聘的时候根据简历还有谈话觉得求职者适合公司岗位,但是招进来工作一段时间之后发现员工不能胜任现有工作岗位,那么对员工可否随意调岗?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不胜任工作是企业调岗的常见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条间接规定了在员工不胜任现有岗位的前提下企业有单方调岗的权利。

      但该单方调岗的权利也不是不受任何约束,企业在操作不胜任调岗时应当把握:

      (1)用人单位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胜任现有工作岗位,即该劳动者确实不能按照单位的要求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在实践当中需要以"岗位说明书""目标责任书"等文件予以佐证;

      (2)调整后的岗位应与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和技能相适应,保持一定的...

  • 公司可以随意给员工调岗

    王某在桂林市某工厂工作了6年多,其丈夫也在该单位工作。由于其丈夫另外找到了合适的工作;2005年1月,向单位提出辞职,但单位提出三个条件方同意辞职:一、妻子也要辞职、二、集资房退还单位,三、五年内不得到同行业单位工作。王某的丈夫没有答应任何条件,便在提出辞职满30日后离开了单位,同时向单位提出了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单位得知丈夫离开单位并提起了仲裁,便对王某采取了一些报复性措施,首先扣发了2500元的年终奖金和春节慰问金,然后未经王某同意将其调离工作了6年多的岗位,在新的岗位工资从1800元降到1000元。王某在单位属于技术骨干,连续多年评为工厂的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在全国和行业性的杂志上发表十余篇论文,而且是经常为单位职工提供专业技术培训。王某认为单位的做法纯属报复,没有任何道理。由于丈夫离开了单位,妻子也有辞职的打算。鉴于单位如此对待一个表...

  •        用人单位能否随意调岗吗

      薛女士原是一家建筑公司的财务部经理。三个月以前,她力排众议,反对公司负责人挪用某笔专项基金,并就此事向上级主管部门作了反映。过后不久,公司人事部门通知薛女士:“由于工作需要,经公司研究决定,你不再担任财务部经理,改任资料室图书保管员。”薛女士当然据理力争:“我的劳动合同要到明年六月份才到期,公司怎能随意变更我的工作岗位?”人事部也取出了她的劳动合同:“也许你忘了,当初我们双方约定,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薛女士不服,提起了劳动仲裁,公司以劳动合同中的该条约定作为抗辩理由,但是最终却是公司败诉。

    应该说,薛女士的问题带有一定的普遍性。许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预先作出可以随时调整岗位的约定后,实际调整岗位时还是经常引起劳动者的不满,引发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认为既然劳动者已答应,就应无条件服从,而劳动者则认为这种约定显失公平,具...

  •   核心内容:《劳动法》规定,若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之后,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对这一规定原则上予以继承,并增加“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与“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案情简介

      林先生于2009年5月与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担任渠道客户经理一职。2011年2月,公司进行经营战略调整,林先生原工作岗位不复存在,其岗位被分解为四部分,分由四个人承担。2011年4月,公司向林先生提供了《员工自愿离职补偿计划》,要求其填写但遭林先生拒绝。5月,公司安排林先生到南京从事销售经理工作,林先生不予接受。6月5日,公司向林先生发出了一份《临时工作邀请函》,期限为2011年6月15日至2011年...

  •        用人单位能否随意调岗吗

      薛女士原是一家建筑公司的财务部经理。三个月以前,她力排众议,反对公司负责人挪用某笔专项基金,并就此事向上级主管部门作了反映。过后不久,公司人事部门通知薛女士:“由于工作需要,经公司研究决定,你不再担任财务部经理,改任资料室图书保管员。”薛女士当然据理力争:“我的劳动合同要到明年六月份才到期,公司怎能随意变更我的工作岗位?”人事部也取出了她的劳动合同:“也许你忘了,当初我们双方约定,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薛女士不服,提起了劳动仲裁,公司以劳动合同中的该条约定作为抗辩理由,但是最终却是公司败诉。

    应该说,薛女士的问题带有一定的普遍性。许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预先作出可以随时调整岗位的约定后,实际调整岗位时还是经常引起劳动者的不满,引发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认为既然劳动者已答应,就应无条件服从,而劳动者则认为这种约定显失公平,具...

  •   工作中,有些员工因为工资太低,希望可以调岗到一个高工资的岗位,当然也有上级安排调岗的。那么劳动者不同意调岗降薪有什么办法解决?调岗申请书的法律效力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并为大家提供一份员工内部调岗申请书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劳动者不同意调岗降薪有什么办法解决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者不同意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岗位的,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法律予以明确说明: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一般来说公司要对员工进行调岗降薪的话,需要经过双方协议并且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但是如果公司想要强制进行的话,员工不同意,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向公司提出赔偿...

  •   我们知道员工在工作中如果因为不能胜任当前工作,往往用人单位都会调岗位,那么,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调岗能降薪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调岗能降薪吗?实际上,在有明确的岗位和薪酬对应标准的,当公司发现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时,用人单位就可以对其进行调岗,并能根据岗位的工资标准进行适当降薪。按照我国法律上的规定,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合法地单方调整:

      1、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

      2、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

      3、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

      4、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但是降职降薪调整岗位必须具有充分的理由,否则就不合法。这属于重大劳动合同的变更。变更劳动合同主要条款须签订变更合同,明确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薪酬、工作地点等。

      值得注意地是,对于劳动者违反公司制度并造成损失的,公司...

  • 明明在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了工作岗位和薪酬,可是用人单位却以职工不胜任为由,在和职工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又单方作出了调岗降薪的决定。相信谁遇到这样的事儿,心里都会不舒服。劳动者林某就是因此将用人单位申诉到劳动仲裁机关的,他觉得单位的做法严重违反了《劳动法》。

    ◆侵权事实借口员工不能胜任公司单方调岗降薪

    2007年10月1日,林某应聘到某娱乐公司,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2007年10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劳动合同约定:林某的工作职位为公司业务部经理,月薪为税前8000元。 2008年7月,该公司认为林某不能胜任业务部经理的工作,与林某协商:将他调到办公室工作,但工资保持不变,并于2008年12月31日解除劳动合同。但公司的想法没有得到林某的认可。在这种情况下,2008年8月7日,该公司向全体员工宣布,免去林某业务部经理一职,将林某的工作岗位调整为业务部...

  •   案例详情:

      赵女士与某公司签订了三年劳动合同并约定三个月试用期。合同中约定,赵女士工作岗位为文员。在赵女士三个月试用期期间公司更换了法人代表,将赵女士安排到公司营销部门当推销员。赵女士要求公司按合同约定安排工作,而公司以合同是前任领导签订的为由,不同意赵女士的要求,双方发生争议,赵女士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公司履行劳动合同。

      律师分析:

      企业的法人代表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其在劳动关系中的职务行为属于企业行为,而非代表其个人。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本案中,该公司前任领导作为企业的法人代表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即为有效的劳动合同,企业就应当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履行即构成违约行为。当然,企业法人代表发生改变后,新任法人代表作为企业经营负责人,可能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作重大调整,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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