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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劳动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26 16:13:08 0人浏览

导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补偿金需要向劳动者支付时,应由用人单位支付。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解支付劳动赔偿的相关知识。
支付劳动赔偿
  • 单位支付的劳动补偿金的发放时间: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约等情形的,用人单位需在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后发放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足额发放员工的应得工资;如果是员工自己主动离职的,则不需要支付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如果具有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等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的,经济补偿金应当在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后发放;如果是员工自己主动离职的,则不需要支付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补偿金需要向劳动者支付时,应由用人单位支付。那么劳动补偿金谁支付,经济补偿金与违约金可以相互并存吗,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以下问题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劳动补偿金谁支付

      《劳动法》用法律形式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劳动法》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劳动部发布的《经济补偿办法》(该办法与《劳动法》同时生效)及解释性规定,对经济补偿金在何种情况下应当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给予了进一步说明。

      (1)合意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依据《经济补偿办法》第5条规定:"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进行补偿,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

  • 如果用人单位在一个月的期限内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是在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期限,那么就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需要进行赔偿,那么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金按24个月计赔如何计税呢?接下来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金按24个月计赔如何计税如果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当地市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的,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比如上海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1269元,如果在上海工作的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总额不超过71269X3=213807元,那么就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总额超过当地市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的,超过部分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 劳动补偿金是否交税问:由于2008年新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要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请问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所取得的经济补偿金是否要交个人所得税呢?如果要交所得税,那么此部分经济补偿所要交的所得税应如何计算?回复:您好: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第157号)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国税发[1999]178号文件规定:“对于个人因解除...
  • 有些公司找各种理由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可以要求支付补偿金的。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如何算?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有上限吗?劳动关系转移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一、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如何算1、计算基数:按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合同法规定有社平工资3倍的限制,是否分段各地不同);2、计算年限:按本单位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二、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有上限吗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有上限,一是支付年限不超过12个月;二是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本人工资不超过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减: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那么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下面在本文详细介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一)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金的情形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很多劳动者对自己的请求不知道如何主张,有的虽然知道一些,但是还是一知半解,导致在仲裁时,该主张的没有主张,或者主张的不全面,或者不准确,有的不该主张的主张了,请求比较混乱,从而在庭审中处于被动局面,现就劳动争议中请求经济补偿金的问题来探讨一下,哪些情况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呢

      主张经济补偿金的常见情况有两种:一、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二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一、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工资包括法定工作日的工资和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有平时延时工资、双休日工资、法定假日工资。这些工资用人单位都应当按时、足额发放给劳动者,不得以任何形式拖欠和克扣,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应当以拖欠、克扣工资额的25%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应当根据《工资支付规定》第18条和《劳动合同法》第85条之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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