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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是如何计算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9 14:03:27 0人浏览

导读:

工作年限的计算是按周年计算后剩余的月数,超过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和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工作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工作年限。针对工作时间是如何计算的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工作时间是如何计算的
  • 连续工作时间如何计算

    (一)因用人单位合并、兼并等原因,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时间计算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细则〉的通知》(京劳协发[1995]118号)

    用人单位被兼并、合并、分立后,劳动者在原单位工作的时间,视作在同一单位工作时间,与现单位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京劳关发[1996]147号)

    因用人单位合并、兼并、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或职工成建制调动、组织调动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变前在原单位的工作时间应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

    (二)因组织调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时间计算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劳关发[1996]153号)

    因工作需要,经组织决定调整工作而转移工作单位的职工,应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原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

  • 计算职工工作的时间如下:以月、季、年的工作日×每日8小时。工作时间是劳动者应该将劳动力使用权让渡给用人单位,在这一时间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非常典型的隶属关系,其须遵从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法律依据:《劳动保障部调整职工制度工作时间计算和日工资折算办法》第一条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   (一)因用人单位合并、兼并等原因,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时间计算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细则〉的通知》(京劳协发[1995]118号)

      用人单位被兼并、合并、分立后,劳动者在原单位工作的时间,视作在同一单位工作时间,与现单位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京劳关发[1996]147号)

      因用人单位合并、兼并、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或职工成建制调动、组织调动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变前在原单位的工作时间应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

      (二)因组织调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时间计算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劳关发[1996]153号)

      因工作需要,经组织决定调整工作而转移工作单位的职工,应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原用人单...

  •   工作时间又称劳动时间,为了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职工的休息权利,国家是有法律保护的。那么职工工作时间怎么计算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职工工作时间怎么计算: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

  • 计算职工工作的时间如下:以月、季、年的工作日×每日8小时。工作时间是劳动者应该将劳动力使用权让渡给用人单位,在这一时间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非常典型的隶属关系,其须遵从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法律依据:《劳动保障部调整职工制度工作时间计算和日工资折算办法》第一条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 1、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2、对于那些在市场竞争中,由于外界因素的影响,生产任务不均衡的企业的部分职工,经劳动行政部门严格审批后,可以参照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办法实施,但用人单位应采取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3、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但用人单位应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4、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企业,延长工作时间应严格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执行,不能按季、年综合计算延长工作时间。   5、中央直属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
  • 一般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就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进行申请工伤鉴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
  •   对于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应该如何支付呢?其实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律对加班费的计算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应该怎么处理单位不付加班费的情况。那在实务中,对于单位不付加班费的情形究竟应该怎么办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陈述。

      一、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如何支付

      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平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生产任务不足或者没有按计划完成生产任务的企业,为了突击完成任务或者突击完成临时承揽的生产任务而加班的,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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