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快车> 知识专辑> 劳动法> 工伤不负责条款是否能让企业免责

工伤不负责条款是否能让企业免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2 08:52:09 0人浏览

导读:

近些年来,劳动者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高,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已经成为了劳动者在遭遇工伤时比较注重的方面。那么工伤不负责条款是否能让企业免责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工伤不负责条款是否能让企业免责
  •   近些年来,劳动者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高,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已经成为了劳动者在遭遇工伤时比较注重的方面。那么工伤不负责条款是否能让企业免责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常见的“工伤概不负责”条款有两种,一种是出现在劳动合同中或企业规章制度中,另一种是出现在企业与私人承包队签订的合同中。对于第一种情况,因为这一条款违反《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法规的规定,被认为无效,企业仍需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对于第二种情况,由于私人承包队并不具有相应的资格,且从保护作为弱势者的劳动者的角度出发,实践中往往会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或者连带责任,发包企业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有关工伤不负责条款是否能让企业免责的相关内容。

  •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真能免责的。但是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免责条款应当体现双方真实意思表示;2,免责条款没有不合理地免加重对方责任等情况;3、提供免责条款的一方已经尽到相关的提示和说明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
  • 工伤概不负责条款可以免责吗?

      我国宪法明文规定,对劳动者实行劳动保护。这是劳动者所享有的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任意侵犯。雇主对雇员应当依法给予劳动保护。即便雇主在招工登记表中注明:“工伤概不负责”这一条款,也无法免予雇主的责任。此类条款是违反宪法和有关劳动法规的,也严重违反了社会主义公德,属无效民事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由于过错侵害了他人的人身安全,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应承担赔偿包括医疗费、丧葬费、误工费、家属的生活费等费用。

      在用工合同中不管当事人是否自愿约定“工伤概不负责”的条款,都违反宪法和法律,也严重违反了社会主义公德,属无效民事行为,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 对于免责条款的效力,法律视不同情况采取了不同的态度。一般来说,当事人经过充分协商确定的免责条款,只能是完全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的,免责条款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法律也承认免责条款的效力,否则就没有合同自由可言了。但是对于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免责条款,法律也是应当禁止的,否则不但将造成免责条款的滥用,而且还会严重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也不利于保护正常的合同交易。《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是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合同法规定这两种免责条款无效,是因为这种条款严重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如果允许这类条款的存在,有的当事人可能利用这种条款欺骗对方当事人,同时至少也是纵容了一方当事人故意不履行合同,任意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与合同法的立法目的完全相违背的。
  • 免责条款效力的限制为,符合下列情形的,免责条款无效:

    1、免责条款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

    2、意思表示不真实的;

    3、内容违法、违背公序良俗的;

    4、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5、由于故意、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   正方观点: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工伤私了协议,属于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应合法有效。

      反方观点:在签订协议前,没有做工伤认定,当事人对自己的权利认识不清,导致权利受损害。因此,签订的协议显失公平,应予以撤销。

      案情简介

      彭某于2003年5月14日到某电气公司工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彭某从事的是金属结构工作,每月工资900元。2004年11月3日,彭某在工作中受伤,住院治疗20天,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由电气公司支付。彭某出院后继续治疗,医药费先由自己垫付,然后找公司报销。治疗终结后,彭某与电气公司于2005年4月14日经协商一致,签订《协议书》一份,约定:电气公司一次性向彭某支付5000元伤残赔偿金,彭某以后不得再就此事主张相关权利。同年9月,彭某向某市劳动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为工伤并经某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8级伤残。某电气公司不服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向该省...

  •   在发生工伤的时候,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工伤赔偿协议书确定赔偿数额。那么,如何认定工伤赔偿协议书效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如何认定工伤赔偿协议书效力,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如何认定工伤赔偿协议书效力?可以参照下列内容:

      一、工伤赔偿协议只要符合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等的条件就是有效的,但劳动者签订工伤赔偿协议时一定要慎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签订工伤赔偿协议注意事项

      1、赔偿项目是否明确

      工伤赔偿的项目繁杂,所以在赔偿协议中对一次性伤残赔偿补助金、一次性劳动就业补助金、一次...

  •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缪红星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如何认定合同中的免责条款?这个问题。

      确定免责条款有效,应具备以下法律要求、要件: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合同的成立意味着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这个意思表示必须要明确且真实。合同中所约定的全部条款都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经过深思熟虑后形成的真实意思表示,否则无效。

      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双方的意思表示都是通过一定的条款表现出来的,意思表示一致应当表现为在合同全部条款和内容的协商一致。即使是格式合同,也必须对规定的条款(包括附加条款)达成一致,必须为对方当事人所接受才能缔结生效,否则无效。

      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订立,必须要保障公民及亲友的生命健康、名誉、荣誉、财产等免受损害,必须维护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无效。

      4、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合理分配...

版权说明:法律快车对文章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有发现,点击【投诉】告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