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公司可以调离工作地点吗
导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妇女在怀孕期间享有特殊的保护权益。具体来说:
1.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7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并且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
2.这意味着,虽然原则上孕期女职工的工作地点不应被调动,但如果因为女职工不能胜任原工作或其他合理原因需要调整,用人单位应当基于保护女职工的原则进行岗位调整。
3.这种调整必须确保不增加女职工的劳动强度,不延长劳动时间,并且在减轻劳动量、改善工作条件的基础上进行。
1.在孕期调岗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往往会根据调岗调薪的原则,按照新的岗位发放女职工的工资。
2.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的相关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享有工资保护权益,任何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
3.这意味着,即使女职工的工作岗位发生了变化,其工资收入也不应降低。
因此,用人单位在调整孕期女职工的工作岗位时,必须确保不降低其原工资性收入,以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1.综上所述,孕期女职工的工作岗位调整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不增加女职工的劳动强度,不延长劳动时间,并在减轻劳动量、改善工作条件的基础上进行。
2.调整后的工资收入不应低于女职工原工资收入。
3.用人单位在调整孕期女职工的工作岗位时,应当与女职工进行协商,确保调整符合双方的利益。
4.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应当依法要求赔偿,并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至关重要,你是否还有其他关于孕期劳动权益的疑问?欢迎在法律快车提出,我们将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
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
未成年保护法是1991年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1991年9月4日颁布,1992年1月1日起施行。是一部专门保护未满18周岁的公民的合法权益的法
女性高级教师若在56岁依旧不能办理退休的,其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劳动局进行举报。根据我国国务院规定,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男年满六
儿童不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儿童初次办理身份证必须要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初次办理身份证是不可以异地办理的。异地办理仅限于补办和换领身份证。
小孩上户口需要父母本人去。孩子上户口时,监护人必须有一方在场。登记户口需要孩子本人到场,其监护人携带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任意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
相关栏目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