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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有没有时间限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14 20:16:13 人浏览

导读:

工伤鉴定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通常是等受伤劳动者的伤情稳定之后,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做工伤鉴定。如果当事人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重新鉴定。

  一、工伤鉴定有没有时间限制

  工伤鉴定没有具体的时间限制,一般是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二、工伤鉴定结果不服如何处理

  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工伤鉴定后可以获得什么赔偿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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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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