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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该如何确定产权人的名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13 21:19:26 人浏览

导读:

安置房产权归属如何确定?本文为您详解依据房本登记或拆迁协议确定产权人名字,产权登记与办理流程,以及安置房产权年限。了解这些知识,助您明晰产权,保障权益。

  一、安置房该如何确定产权人的名字

  安置房的产权人名字确定主要依据房本登记或拆迁协议中约定的所有权人,这是因为拆迁安置房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置补偿。

  通常,通过正规拆迁程序,并由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安置房,被安置人都能够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并拥有房屋所有权。

  虽然取得房产证可能需要相对较长的时间,但产权人的名字在拆迁协议或房本登记中已经确定。

  二、产权登记与办理

  1.对于安置房的产权登记与办理,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安置房的所有权一般归属当地或区域房管部门所有。

  2.房产证的办理需要通过房管部门,并需要按照现行的房屋平均售价的一定比例缴纳费用。一旦安置房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该房屋就可以上市交易。

  房屋权属证书(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

  三、安置房产权年限

  1.关于安置房的产权年限,需要注意的是,安置房最初是没有房产证的。

  2.产权人可以到相关房管部门办理安置房的房产证。在办理房产证后,即补缴了土地使用金,安置房就转变为商品房。

  此时,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也就是说,此时的安置房的产权与一般商品房的产权是相同的。

  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因此,在取得房产证后,安置房的产权年限也为70年。

  你是否还有关于安置房产权的其他疑问?快来法律快车咨询专业律师,为您答疑解惑,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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