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扰的法律条文
导读:
在我国,对于性骚扰问题,主要是通过《民法典》进行规制。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性骚扰的认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首先,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备性骚扰的意图,即通过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表达出对被害人的性需求或者涉及性的意图,而且这种行为是被害人所不欢迎、不愿意、不感兴趣的。
此外,性骚扰行为必须是以违背他人意愿为前提的。
2.在行为方式上,性骚扰可以包括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
具体来说,讲黄色笑话、评头论足、展示色情图片、刊物及用品,询问性隐私、约会、色迷迷的眼光、性姿势、身体触碰、暴露性器官等行为都可以被认定为性骚扰。
3.性骚扰的场合界定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的上级对下级、雇主对员工或同事之间的性骚扰行为;
(2)员工在为单位工作中遭受顾客性骚扰的情形;
(3)公共场所,例如公共汽车上陌生人之间的性骚扰行为。
4.此外,性骚扰的对象既包括女性,也包括男性;既包括异性,也包括同性。
我们应该借鉴国外性骚扰概念发展的趋势,使其更具有前瞻性,将上述情况纳入性骚扰研究范畴。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而性骚扰人还要承担治安处罚的责任。
在遭遇性骚扰时,受害人应该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
1.可以向所在单位、公安机关、妇联等组织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2.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刑事自诉;
3.还可以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赔偿损失。
总之,我们应该认识到性骚扰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仅会对受害者造成身心上的伤害,还会破坏社会的公序良俗。
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性骚扰问题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同时完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对性骚扰行为的打击和制裁力度。
法律快车提醒,面对性骚扰问题,我们不应保持沉默。如果你身边有类似遭遇的朋友,请将本文分享给他们,让我们一起勇敢地面对并打击性骚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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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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