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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拆迁员工如何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3-08 07:24:51 人浏览

导读:

公司拆迁,不需要赔偿员工,无论是否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拆迁无过失性辞退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在劳动者按约定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一、公司拆迁员工如何赔偿

  公司拆迁,不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的,不需要赔偿员工。造成劳动合同无履行,不能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约定内容,无过失性辞退员工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拆迁补偿员工标准

  法律快车提醒您,公司拆迁无过失性辞退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三、公司拆迁补偿员工时间

  公司拆迁无过失性辞退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不得拖欠或者克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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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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