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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发生工伤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2-29 16:02:20 人浏览

导读:

在工地发生工伤的处理方式是先将工伤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申请工伤认定、认定结果出来后还可以在伤情相对稳定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等。工地发生工伤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食宿费以及医疗费等。

  一、在工地发生工伤怎么办

  发生工伤这么处理:

  1.先送往医院治疗;

  2.进行工伤认定;

  3.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4.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5.依据鉴定等级依获得赔偿。

  二、工地发生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工地发生工伤赔偿项目如下:

  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8.其他项目。

  三、工地发生工伤报销的材料有哪些

  1.就医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

  2.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需盖公司公章),如不是企业参保则不需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

  3.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需主治医师开证明,然后该主治医师的科主任签字,再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转院证明。

  4.异地就医回当地报销比在当地就医少报10%,如没有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则少报20%。

  5.带上以上资料到当地医保处即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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