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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钱不给找哪个部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2-26 15:08:36 人浏览

导读:

拖欠工钱不给可以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委员会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还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若是投诉无果的,还可以在一年以内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则可以到法院起诉。

  一、拖欠工钱不给找哪个部门

  拖欠工资找以下部门进行投诉:

  1.找劳动监察或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

  2.调解不成的找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申请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处理。

  3.双方当事人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服或有异议,可以向当地人民院提请劳动纠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拖欠工钱不给要什么证据证明

  劳动者主张拖欠工资的,以用人实际需要支付的工资作为拖欠的数额,劳动者要提供被拖欠工资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欠条、工资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三、拖欠工钱不给的仲裁申请时效是多久

  法律快车提醒您,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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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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