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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干完活不给钱找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3-07 11:39:19 人浏览

导读:

工地干完活不给钱老板,若存在劳动关系的,可以找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者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等。工地干完活不给钱的证据包括入职登记表、工资收入证明等。

  一、工地干完活不给钱找谁

  找老板,有劳动关系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处理。

  2.劳动仲裁。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工地干完活不给钱有什么证据

  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社会保险记录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者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

  4.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三、工地干完活不给钱怎么处罚

  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法律快车提醒您,《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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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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