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消费维权知识 > 消费维权时效 > 产品质量三包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产品质量三包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11 15:39:34 人浏览

导读:

产品质量三包的时间是从开具发票之日开始计算的。如果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或者是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的,不会实行三包但是可以实行收费修理。

  一、产品质量三包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产品质量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

  在国家发布的第一批实施产品质量三包的18种商品中, 如彩电、手表等的产品质量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为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为一年至三年。 在产品质量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产品质量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二、产品质量三包时间在什么情况下不实行

  法律快车提醒您,下列情况不实行三包,但是可以实行收费修理:

  1.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2.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3.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

  4.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

  5.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

产品质量三包时间

  三、产品质量的三包服务是哪三包规定

  “三包”是指零售经营企业对售出的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三包”期限:

  1.7日规定产品自销售之日起7日内未能履约的,消费者可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2.15日规定:产品售出后15日内出现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更换或维修;

  3.90日、30日规定:三包有效期内,生产厂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天未提供备品备件且未进行修理的,修理厂应在修理状态中注明,销售方免费为消费者调换相同型号规格的产品;

  4.30年、5年规定: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正常使用30天以上,生产厂家应保证在产品停止使用后5年内供应符合技术要求的备品备件。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