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医疗事故 > 医疗损害 > 医疗事故与医疗损害的区别是?

医疗事故与医疗损害的区别是?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25 01:44:29 人浏览

导读:

医疗事故与医疗损害的区别是两者的性质不同,伤害程度不同,鉴定的机构不同和其他不同。医疗事故的认定标准是主体是医务人员,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以及其他的条件。

  一、医疗事故与医疗损害的区别是?

  医疗事故与医疗损害只是广义医疗纠纷中的一部分,医疗事故与医疗损害又有不同之处。

  1.性质上的区别:医疗事故是属于行政的范畴,而医疗损害是属于民事上来说的。

  2.程度上的区别:医疗事故要严重于医疗损害,属于医疗事故的一定存在医疗损害,反过来存在医疗损害的不一定能达到医疗事故的范畴。

  3.医疗事故的鉴定是有各省市的专业的医学会来鉴定的,而医疗损害需要有社会上专业的鉴定机构鉴定。

  4.涉及到医疗事故的一定最后医院或者医疗人员不但要对患者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同时还要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承担行政责任,而医疗损害一般只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疗事故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三、医疗事故责任程度如何划分的?

  法律快车提醒您,医疗事故的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