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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和劳务派遣有什么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08 01:14:52 人浏览

导读:

劳务分包和劳务派遣的区别是法律适用不同,管理主体不同,以及其他的不同。劳务分包的条件是取得发包人的同意,必须是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以及其他的要求。

  一、劳务分包和劳务派遣有什么区别

  劳务分包和劳务派遣区别如下:

  1.律适用不同;劳务派遣,牵扯到的是劳动关系,劳务分包涉及的是劳务关系;

  2.管理主体不同,劳务派遣中的员工,由用工单位直接管理,劳务分包中的员工由承包方直接管理;

  3.合同标的不同:劳务派遣的标的是人劳动力,劳务分包的合同标的是事,劳务成果;

  4.税收政策适用不同,行业不一样,劳务派遣是现代服务项下商务辅助服务,建筑劳务分包是建筑服务;适用税率或征收率不一样。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二、劳务分包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劳务分包的条件是:

  1.分包必须取得发包人的同意;

  2.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

  3.分包必须是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4.总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不得将主体工程分包出去。

  三、劳务分包怎么确定用工主体?

  劳务分包用工主体的确定:

  1.转包的承包人。

  2.违法分包的承包人。

  3.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的承包人。

  4.超越资质等级及没有资质而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承包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

  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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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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