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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医疗事故中的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07 07:30:00 人浏览

导读:

医疗事故中的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一般包括医务人员存在医疗过失的、医疗机构拒绝提供相关病历资料的等。医疗事故举证的证据一般包括就诊病历、医疗费用、误工证明等。

  一、如何界定医疗事故中的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

  医疗事故举证倒置的认定情形有:

  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医疗过失行为;

  2.隐匿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医疗机构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4.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二、医疗事故举证责任划分

  医疗事故纠纷举证责任划分如下:

  1.一般由主张损害赔偿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2.依法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由医疗机构证明其不存在过错。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三、医疗事故举证的证据是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医疗事故需要收集的证据有:

  1.就诊病历、检验单、化验单、医学影像等就医资料;

  2.医疗费用等相关费用清单;

  3.受害人的误工证明、收入证明;

  4.如造成伤残,需要有司法鉴定书。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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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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