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欺骗消费者行为
导读:
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主要包括: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不足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6.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7.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消费者被商家欺骗,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快车提醒您,欺骗消费者可以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全国各地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实行以地域管辖为主、级别管辖为辅、就近受理的原则;需要相关联的消费者协会协助的,相关的消费者协会应当给予协助,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可以采取书面和口头的形式;消费者投诉应递交文字材料或有消费者签字盖章认可的详细口述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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