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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务合同的特征具体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01 18:31:52 人浏览

导读:

单务合同的特征有,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对待给付关系;一方当事人只需要享受权利,不用尽相应义务,对方当事人就是只履行义务而不享受权利;其他。常见的单务合同有,赠与合同、保管合同等等。

  一、单务合同的特征具体有哪些

  单务合同的特征包括:

  1.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

  2.表意人作出意思表示之时就对表意人有一定的约束力;

  3.当事人双方不存在对待给付关系。

  单务合同,“双务合同”的对称。是指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只尽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

  二、常见的单务合同主要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常见的单务合同有以下几种:

  1.赠与合同。赠与人把个人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

  2.借用合同。出借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将出借物无偿交给借用人使用,借用人在一定期限内或使用完毕后返还原物给出借人的合同;

  3.保管合同。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

  三、单务合同的概念是?

  单务合同也称为单边合同或片面义务契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归还原物的借用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与双务合同相对应。

  无义务对价关系的合同便是单务合同。包括一方有义务,另一方无义务的合同,也包括双方虽都有义务但双方的义务无对价关系的合同。

  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或者经过公证的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有义务交付赠与物;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既然这样,那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的理由为:第一,双务合同当事人均应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而不问双方的给付是否等价。然而,附义务的赠与只在赠与的范围内承担义务。第二,双务合同中的权利人只能是合同当事人,而附条件合同的权利人是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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