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合同纠纷 > 合同效力 > 可撤销的合同 > 撤销合同和解除合同有哪些不同

撤销合同和解除合同有哪些不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1-11 00:24:44 人浏览

导读:

撤销合同和解除合同的不同之处在于,两者的适用范围、具体效力和原因都不一样。撤销合同的原因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解除合同的原因,既包括法律规定,也包括当事人的约定。

  一、撤销合同解除合同有哪些不同

  解除和撤销合同的主要区别:

  1.从适用范围来看,撤销的适用范围比较广,不仅适用于缺乏有效要件的合同领域,也适用于有缺陷的意思表达和民事行为场合;解除只适用于提前消除有效合同;

  2.从原因来看,撤销的原因直接由法律规定;解除的原因既有法律规定,也有当事人约定;

  3.从效力来看,撤销具有可追溯性,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一开始就无效;而解除往往没有可追溯性,只有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或者法律有特别规定,违约解除非继续合同时,才有可追溯性。

  二、撤销合同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

  合同撤销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应有如下几个方面:

  1.合同被撤销的溯及力

  被撤销的合同,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2.合同部分无效的后果

  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3.合同被撤销后的财产责任

  合同被撤销后,当事人经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如果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撤销合同的除斥期间是多久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一般可撤销合同的除斥期间是一年,自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

  法律快车提醒您,《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也就是说,合同撤销权行使期限是除斥期间,该期限不能中断、中止或者延长,权利人如果不及时行使,将丧失该项权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