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构成的要素是什么
导读: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是:
1.特征要件。该商业秘密不为公众所知悉价值要件;
2.实质要件。商业秘密所有人已经对该秘密采取了必要的保护措施;
3.该商业秘密具有经济性、实用性等价值。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
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
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经营者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法律快车提醒您,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有:
1.加强保密区域的管理;
2.加强信息管理;
3.建立内部保密制度;
4.分解工资结构增加保密津贴;
5.订立守密协议;
6.与协作方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合同。
1.民法典。我国民法典规定公民、法人在商业秘密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引进中,都可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一方违反保密义务,另一方可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2.反不正当竞争法。该法对商业秘密的定义、侵权形式作了详细规定,它是目前保护商业秘密的理想途径。
3.劳动法、公司法。劳动者在雇佣关系存续期间,对雇主的商业秘密有保密的义务。
4.刑法。新刑法中对侵害商业秘密作了专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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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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