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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期的标准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2-14 00:11:45 人浏览

导读:

工伤医疗期的标准不会超过十二个月,但具体的时间要看行为人的伤情情况来确定,如果是需要延长的,则是可以申请延长,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医疗期内员工的工资要正常发放。

  一、工伤医疗期的标准是什么

  “工伤医疗期”就是“停工留薪期”,一般情况下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二、工伤医疗期后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律快车提醒您,工伤医疗期后,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合同。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公司不进行工伤赔偿怎么办

  公司不进行工伤赔偿的处理办法:

  1.到公司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

  2.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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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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