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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出院后的护理费如何计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0-15 12:18:30 人浏览

导读:

工伤后出院后的护理费一般是依据职工的生活是否可以自理来确定的,职工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一般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工伤费用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工伤后出院后的护理费如何计算

  工伤的护理费的算法:

  如果职工被评定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护理费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如果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护理费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如果是部分不能自理的,则按30%的比例来算。

  二、谁负担工伤鉴定的费用

  1.有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工伤单位不赔偿怎么办

  法律快车提醒您,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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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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