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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须自费负担哪些开支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23 00:51:24 人浏览

导读:

工伤职工须自费负担的开支是超出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的费用、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以外的费用、超出配置辅助器具规定标准的费用、异地就医没有经审批产生的工伤医疗费用等等。

  一、工伤职工须自费负担哪些开支

  工伤职工需要自己承担下列费用:

  1.超出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以外所发生的费用;

  2.未经批准擅自转诊转院治疗、急救治脱离危险后未及时转回统筹地区协议医疗机构的费用;

  3.未经批准进行工伤康复治疗的费用;

  4.未经批准在非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费用;

  5.超出配置辅助器具规定标准的费用;

  6.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费用;

  7.异地就医未经审批所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

  8.旧伤复发未经核准、有争议未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所发生的医疗康复费用。

  二、工伤如何认定等级

  律快车提醒您,工伤认定等级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医疗依赖;生活自理障碍;其他。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

  三、什么情况才能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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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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