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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的费用负担包括哪些方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13 02:31:10 人浏览

导读:

工伤职工的费用负担包括赔偿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医疗费用等相关费用。申请工伤赔付需要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工伤认定决定书等相关材料。

  一、工伤职工的费用负担包括哪些方面

  员工工伤,用人单位应该承担以下这些费用: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5.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6.其他费用。

  二、工伤申请赔偿准备什么材料

  律快车提醒您,申请工伤赔付需要提供下列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单位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

  3.工伤认定决定书;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5.支付工伤医疗费、鉴定费等费用的单据。

  三、工伤认定期限是多少天内

  工伤认定期限一般是三十日内。用人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以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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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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