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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公司解散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17 09:44:56 人浏览

导读:

请求公司解散的条件是公司存在法定情形后股东向法院提出解散诉讼的、股东会或者是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解散决议的、以及公司合并等等。公司解散后,是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一、请求公司解散的条件是什么

  解散公司的条件:

  1.公司存在法定情形,股东向人民法院提出解散公司诉讼;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通过公司解散决议;

  4.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5.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二、公司解散后剩余财产的归属问题

  公司解散时应当进行财产的清算,若还有剩余资产的,分配给股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出资人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应当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三、公司解散需要补偿员工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公司解散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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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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