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拆迁协议应注意什么事项
导读:
签拆迁协议的注意事项如下:
1.拆迁补偿方案是否公告的内容一致;
2.违约责任是否约定明确;
3.被拆迁的房屋的位置等信息是否准确;
4.其它注意事项。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签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法律快车提醒您,拆迁纠纷诉讼流程如下:
1.要确认案件的被告者。个人的话,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单位的话,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2.由原告具状到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民事诉讼;
3.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书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4.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有举证期,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资料;
5.庭前调解;
6.开庭。
1.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
2.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中,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几种情形:
(1)由人民政府下属的“拆迁办公室”充当拆迁人同时又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临时性组织,如“拆迁指挥部”等充当拆迁人,同时作出许可决定和裁决;
(3)由政府专门成立的土地储备中心充当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决。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时,出现以上三种情形的,人民政府为房屋拆迁行政诉讼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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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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