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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包括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24 11:38:07 人浏览

导读:

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工程范围、建设工期等。在生活实践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常见的争议包括施工合同的效力、工程款的结算以及工程质量等。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包括什么

  建设工程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2.工程范围;

  3.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

  6.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7.相互协作;

  8.违约责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常见争议

  1.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

  2.合同无效是否应进行结算。

  3.备案合同和“补充协议”即黑白合同不一致,在结算时应采纳哪一份合同作为结算的依据问题。

  4.对于建设部推荐施工合同版本通用条款中涉及的发包方逾期不结算是否视为认可送审价的问题。

  5.工程款结算采取何种标准的问题。

  6.诉讼中,造价司法鉴定(司法审价)的范围。

  7.关于工程质量、工期、农民工利益等问题。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违约条款是否有效

  法律快车提醒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违约条款有效。无效的建设施工合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仍然有效。对于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或作折价补偿,同时酌情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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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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