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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应该为因劳务派遣造成的损害负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06 15:42:53 人浏览

导读:

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应该为因劳务派遣造成的损害负责,劳务派遣单位只需要在有过错的情形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司法实践当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承担支付派遣员工工资报酬的义务。

  一、谁应该为因劳务派遣造成的损害负责

  劳动者在劳务派遣中因工造成他人损害,劳动者不应承担责任,由劳动者所在的用工单位来承担。若派遣单位有过错,派遣单位也应承担补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责任和劳务派遣单位、劳务用工单位责任】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劳务派遣公司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三、劳务派遣工资由谁发工资

  法律快车提醒您,由劳务派遣单位发放。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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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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