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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刑犯怀孕会不会继续实行死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1-03 00:46:26 人浏览

导读:

女刑犯怀孕一般是不会继续实行死刑的,由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进行改判。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可知,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也是不会立即执行的。

  一、女刑犯怀孕会不会继续实行死刑

  女死刑犯怀孕免死。被判处死刑的刑犯如果被发现正在怀孕,是不执行死刑的,并由最高人民院依法进行改判。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二、执行死刑有哪些程序

  1.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2.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3.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4.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5.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6.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7.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三、死刑执行由谁执行

  死刑执行由原审人民法院执行。法律快车提醒您,按司法程序,死刑判决生效、并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由省高级人民法院将核准通知送一审判决的中级人民法院,中级法院一般在七个工作日内、或集中在一定的时间内将死刑核准向死刑犯宣读后即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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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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