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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房产证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2-06 00:43:34 人浏览

导读:

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有:安置房屋所有权证、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拆迁安置协议、已回迁安置证明、被拆迁人身份证等。在生活实践当中,办理安置房的房产证还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

  一、安置房房产证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3.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

  4.查档证明,收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

  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二、安置房办理房产证多少钱

  1.手续费由拆迁人交纳,3元/平方米。

  2.登记费:由被拆迁人交纳,其中住宅80元/套。

  3.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证书印花税:由被拆迁人交纳,5元/本。

  5.合同印花税:按交易额的1‰,交易双方各交50%。

  6.契税(由被拆迁人交纳),其中住宅:按投资额的1.5%交纳;法律快车提醒您,非住宅:按投资额的3%交纳。

  三、有房产证的安置房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1.对象不同:安置房的对象是被拆迁户,商品房面向所有人。

  2.质量不同:商品房的质量比安置房好。

  3.完全产权不同:安置房无完全产权,商品房却相反。

  4.交易时间不同:安置房买卖受时间,而商品房没有。

  5.产权登记不同:安置房是划拨,商品房是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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