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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注意事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2-05 10:43:57 人浏览

导读:

做好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注意事项是要准备所有房屋共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登记备案的合同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格式,并且当事人进行备案还需要准备缴纳费用。

  一、做好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注意事项

  1.房产不是一人所有,而是二人以上共有时,要提供全部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委托书的正规格式可以从服务台免费索取,如果事先准备的委托书由于各种原因不符合要求,可以当场索取并填写正规格式的委托书;

  3.准备至少65元现金,其中15元购买三本标准格式的房屋租赁合同,50元登记费;办理时间大概需要1.5至2个小时还是非常的便捷的。身份证必须复印正、反两面,产权证首页(有条形码的)和次页(记载详细信息的)都必须复印;

  二、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到期后应该如何处理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到期后,如果房屋租赁关系已经终止,应当到原备案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三、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法律快车提醒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所需提交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合法权属证明;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证书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已抵押房屋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证明;

  5.转租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6.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提交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证明;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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