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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的区别在哪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7-15 00:26:28 人浏览

导读:

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的区别在于客观方面不同,主体不同,主观方面不同。非法行医是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医疗事故罪则是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犯罪。

  一、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的区别在哪里

  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的区别是:

  1.客观方面不同。非法行医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医疗管理的法律的规定,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医疗事故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医务人员在合法的诊疗护理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2.主体不同。非法行医主体是不具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医疗事故罪主体是已经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

  3.主观方面不同。非法行医心理态度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间接故意,但对于违反医疗管理制度的行为则是直接故意,医疗事故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只能是过失。

  二、非法行医罪属于哪个部门管

  法律快车提醒您,非法行医属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管辖。卫生执法人员实地检查调查取证,发现构成非法行医的,卫生行政部门可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部门进行查处。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非法行医罪】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非法行医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死亡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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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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