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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可以申请延期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9-03 14:13:23 人浏览

导读:

工伤鉴定可以申请延期的,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鉴定,如果是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期限。

  一、工伤鉴定可以申请延期吗

  例如用人单位的申请期限是三十日内,从事故发生或者职工被依法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计算,但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如何去做工伤鉴定步骤是怎样的?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鉴定版出具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三、可以重新申请工伤鉴定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8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重新鉴定:

  1.享受伤残津贴和护理费的人员距前次鉴定一年以后,伤情变化时,可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经办机构也可每两年提出安排复鉴一次,以便随伤残情况变化调整待遇;

  2.被鉴定人或用人单位对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疑义或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结论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复鉴。省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3.伤残等级重新评定后除一次性补助以外其他待遇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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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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